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卖二手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出卖二手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1、挂牌时要明确委托内容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要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该点要注意。
  
  2、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注意。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就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要与中介公司扯皮了。
  
  3、签约时要注意四点。
  
  (1)核实房屋产权证书及房主本人及其身份证明原件;
  
  (2)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在合同中明确写下来;
  
  (3)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包括解押),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4)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4、尽量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或银行不予放款,则存在不能依约付款违约风险。
  
  5、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
  
  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卖双方配合。当出现一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另一方应书面催告,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二、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1、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
  
  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或签定三方协议。
  
  2、注重实地调查。
  
  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建议聘请律师调查)。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3、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 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4、付款后要收取收据。
  
  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5、收房过户要验收。
  
  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在二手房交易中,作为购买者,您需要谨防卖方的购房陷阱以及中介机构的中介陷阱等,以避免权益遭受损害。在看房收房时,要谨慎查验房屋的质量,避免买到问题房。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您对某些事项有产生疑问,而卖方不能给出让您满意的解释时,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再决定是否要购买该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订立购房合同
      如何订立购房合同一、如何订立购房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


·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对银行来说风险较小,银行比较容易放款,对个人来说,可以满足临时资金周转急用、投资理财的......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


·最新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关法律也是在与时俱进。如删除了一些犯罪中的死刑规定,重新调整职务侵占罪的量刑等等,这都是法律进步的表现。......


·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利欲熏心的商家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把假冒伪劣的产品卖给消费者,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侵......


·驾照扣12分的情况都有哪些
      驾照扣12分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


·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
      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死缓里面的期限是固定的,法律中直接规定为两年,也就说这两年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话,之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看减......


·是股东可以不是法人代表吗
      是股东可以不是法人代表吗?可以,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个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有哪些
      在利益的面前,有时候人情会变的是很薄弱。这在个人借款活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如:熟人之间往往会发生借款纠纷。那么,根据我国的法律以及实践经验......


·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无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到底......


·就业合同中途毁约有什么后果?
      就业合同中途毁约有什么后果?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就业协议属于普通合同性质,区别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具有法律效力。2、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五百零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