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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诈骗是怎样处理的

现金付款,很多人都会觉得麻烦,当付款金额大于手中现金时,往往会耽误了很多事。所以在信用卡,作为便捷付款的同时,也需要担心着自己的信息泄露问题。对于信用卡诈骗案,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合作办案。那么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诈骗是怎样处理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诈骗是怎样处理的?一、对于一人持有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每张信用卡透支数额均未达到1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的,原则上可以累计数额进行追诉。但考虑到一人办多张信用卡的情况复杂,如累计透支数额不大的,应分别不同情况慎重处理。二、发卡银行的“催收”应有电话录音、持卡人或其家属签字等证据证明。“两次催收”一般应分别采用电话、信函、上门等两种以上催收形式。三、若持卡人在透支大额款项后,仅向发卡行偿还远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欠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行为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认定为“恶意透支”。四、非法套现犯罪的证据规格,仍应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原则上应向各持卡人询问并制作笔录。如因持卡人数量众多、下落不明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取证,且其他证据已能确实、充分地证明使用信用卡非法套现的犯罪事实及套现数额的,则可以不向所有持卡人询问并制作笔录。注意区分号码严防信息泄密“这是一种最新出现的短信诈骗形式,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时常接到客户的反映。”一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之前,银行卡、信用卡诈骗大多以刷卡消费、购物为借口,这种方式现在您已经比较了解,不容易上当,而最新出现的这种以“已扣年费、服务费”的名义发送短信息非常有迷惑性。如果市民拨打了诈骗短信中的咨询电话,一般对方会称客户的信息可能被泄露,建议报警,并提供了一个所谓“公安局”的电话。市民拨打了这个电话后,会有一位自称是专门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所谓“警察”告诉你,你的账户现在非常危险,必须马上冻结,并要求你马上提供卡号和密码。另外,据了解,除了“年费短信”外,最近还有一种诈骗短信非常具有欺骗性,那就是“网银升级”。骗子会先发短信告诉你的网银版本过期,应该马上到某网站升级,而其实这个网站是高仿真的银行网站,市民只要登录这里的“网银”,你的账号和密码就马上被盗了。鉴于此类新型短信诈骗的出现,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一定要熟悉并牢记自己所使用银行卡的银行服务电话和官方网址。如建行发送的缴费信息,肯定是来自统一的信息发送号码,而且短信会有具体卡号的后四位尾号以及具体交易时间及金额。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客户也可以拨打银行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所有银行的银行卡交易密码和电话银行密码都是区分开的,服务电话里不会向客户索要交易密码,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等相关个人信息。年费有减免政策不一定要年年缴各家银行为了鼓励持卡人刷卡,多数信用卡首年是免年费的,之后每年的年费还可以通过刷卡满定次数或满一定金额来减免。如像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的信用卡大多规定刷卡三次可以免年费。“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主要利润来源是借款利息并非是年费,所以银行一般规定刷卡达到一定次数便能免年费,而在金额上没有做出限制。”我市一家银行的理财师告诉记者。同时,虽然不同银行不同类型的信用卡年费收取金额不同,但大多普通信用卡的年费都在100至300百元左右,如果一张普通信用卡便收到像宋先生那样高额年费的通知,其中肯定有蹊跷。此外,如果未激活的信用卡收到缴纳年费的通知,这也是不合理的。今年年初,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信用卡不当营销行为,强调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因此,遇到这种对未激活信用卡索要年费的情况,无论对方是银行还是骗子,都是有问题的。缴纳时间要谨记并非以自然年为准大多数市民误认为信用卡都是年底或年初才扣年费,其实并不是这样。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数信用卡的免年费期限不是以自然月或自然年为准的,而是以核准月份为准,12个月为一年。例如卡片正面有效期印为“10/12”,就表明卡片有效期为2012年10月,那么年费一般是每年10月份收取,每次减免年费的时间也是从今年10月至次年10月。部分消费者为了免信用卡年费而选择年底“冲刺”,在12月份刷够规定次数,但其实很可能弄错了年费收取时间,而白忙活一场。而最近出现的年费短信诈骗,或许也是骗子们不清楚这一规定,选择了在年末年初进行诈骗,但是广大市民可要清楚记住自己信用卡年费的缴纳时间,这样一来可以避免错过刷卡免费期限,二来也可一眼识破骗子的伎俩了。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诈骗案的定义,本身的原因是占有很大因素的。当银行的催款信息次数多了后,并且你的私人信息有所泄露,那么你很有可能被诈骗犯盯上了。所以对于信用卡,我们还是要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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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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