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 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供您参考。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房屋买卖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经济纠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口头遗嘱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一、口头遗嘱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


·对于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正式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能退吗?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能退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


·女员工一怀孕就请假合法吗?
      女员工一怀孕就请假合法吗?女员工一怀孕就请假是合法,不过女员工虽然有国家规定的产假,但是产假是有规定的时间期限的,一般情况是三个月,这三个......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法定继承中,按照规定需要对继承人的顺序做出一个划分。其中具体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您知道这个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吗?......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婚姻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一直在主路上缓慢行驶,这种情况肯定会让后面的车辆很着急,因此在安全的情况......


·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审查期限怎么计算?
      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审查期限怎么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


·知识产权知名律师事务所怎么选?
      知识产权知名律师事务所怎么选?一、知识产权知名律师事务所怎么选?判断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是否是最优选百择,建议大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