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网贷逾期了怎么办?

如果网贷逾期了怎么办?网络借贷风险多种多样,不建议接触。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约定还款利息,但过高的利息是不合法的,建议咨询律师。若还不上网络借贷,后果比较严重,个人后续的消费都会受影响,有坐牢的可能,还有可能遭遇不正规公司的暴力对待。网贷分为征信和无需征信的,对方的处理方法不同。以下是相关信息:一、网贷逾期还不了怎么办(一)欠网贷还不上的处理方法1、欠信用卡首先信用卡如果你不偿还,被判定为恶意性质的,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解决的办法是和银行工作人员协商,说明你的情况,然后协商定额还款(就是不再是利滚利,利息等最终会通过坏账核销掉),最好全程录音留作证据,包括外包的催债公司来打电话威胁你也要录音,到时经侦找你可以证明你是诚心协商要还款的。2、欠网贷网贷分为上征信和不上征信的,还款优先还上征信的贷款。上征信的和欠信用卡一样,同工作人员协商定额还款,保证自己会还,全程录音。不上征信的话人家也不会这么有空起诉你,年利率超过24%的就是高利贷,是不合法的,如果起诉你,最后结果还是协商偿还本金。二、逾期了会怎样1、电话及上门催缴通常来讲,最后还款日超过三天,贷款机构还是迟迟未等到还款额的出现,则会以电话催缴的方式向借款人了解情况,当然,借款人也可借此机会道出难言之隐,打出同情牌争取还款宽限期。但如果欠款一拖再拖,贷款机构不再抱有希望,只剩下失望之时,接下来采取的行动很可能是上门催收。2、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催收未果,贷款机构则会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抵押贷款方式下,其会主张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假使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这说来轻松的流程,做起来可未必简单,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在此期间,借款人可筹集资金,赢得资产争夺战,用资金的归位让贷款机构撤诉。信用贷款的道理趋同,借款人仍逃脱不了法律制裁,需要用个人名下资产偿还借款。3、个人信用遭破坏一旦借款人与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行征信系统记载,并如实反映在信用报告上。网上借钱即利用互联网在网上建立交易关系,自然是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的。小额网贷逾期怎么办?通常来讲,最后还款日超过三天,贷款机构还是迟迟未等到还款额的出现,则会以电话催缴的方式向借款人了解情况,当然,借款人也可借此机会道出难言之隐,打出同情牌争取还款宽限期。面临网贷逾期了怎么办的问题时,我们可以先协商,再尽力还款。若是网贷,不可进行逃避,否则会坐牢。千万不可接触高利贷,实在需要接触,留存各种录音视频证据。一般公司会电话和上门催缴,之后是诉讼,可请律师维护权益。申请贷款前要慎重考虑,一旦造成利滚利的局面,财力不足的人很难还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一、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


·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对于您来说如果给自己造成的损害那么是肯定会要求相关的人进行赔偿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赔偿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构......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1、依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


·拘留期限十天是那种拘留
      拘留期限十天是那种拘留?拘留期限十天是可能是行政拘留也可能是刑事拘留具体看你犯的什么事。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要想计算诉讼时效,就得从保证期间开始说起。保证期间是指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时......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而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就会利用自己空闲的时候,格外再找一份工作。而此时却也向第二家单位隐瞒了自己已有工作的......


·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
      遇到刑事案件算工伤吗?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是由犯罪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


·公司给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有的公司福利待遇好,不仅给员工提供食堂,还提供住宿的地方,而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的地方,有的时候是自己修建宿舍楼,有的则是租房子来提供给员工。......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可以受理民事案件的司法机关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效《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