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施可能难以正常实行,也会使私力救济措施的作用受到影响。那作为债权人,对于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呢?换句话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1、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承认债务(权)。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但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常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对前两种方式,我国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肯认,而对后一种方式,我国则缺少相应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债务(权)的承认,只是以原债权债务的内容为基础的新的债的关系产生,从理论上讲,这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原债务(权)诉讼时效的恢复或中断、中止及延长。部分承认债务(权)亦如此。3、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抵销分法定的和合意的两种。对合意抵销,虽是双方行为,但须协商一致,这已含有债务人“自愿”的因素,因此,债务人以“过时效”之债务抵销对方债务的,发生自愿履行的效果。由于法定抵销为单方行为,抵销的意思表示可由任何一方作出,所以对“过时效”之债权(务)的抵销,在不同主体间的效力(果)是有区别的。如债务人以其“过时效”之债务抵销对方“未过时效”之债务的,发生自愿履行的效力。至于对方是否同意,则在所不问。另外,如两个债权(务)均“已过时效”的,则任何一方主张抵销的,都不会产生抵销的效力,但如双方合意抵销的,可产生抵销的效力。
  二、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2年,不予保护。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不少人在碍于面子,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而未能及时讨债,并因此过了诉讼时效。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仅凭自己的能力去讨债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当您遇到前述情况时,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管辖权异议需要哪些证据
      管辖权异议需要哪些证据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


·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
      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一、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一个月能探视几次孩子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请假时的工资待遇如何算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时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


·两人同居能分割财产吗?
      两人同居能分割财产吗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


·一周工作六天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不违反相关规定,职工星期六上班不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取保候审不成功就会被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不成功就会被批捕吗取保候审不成功并不代表就会被批捕,取保候审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只是适用的对象不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


·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在社会现实中,在继父母过世后继子女与其子女因为你继承权的问题往往会发生纠纷。其实对于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


·工程质保金扣除的规定的金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扣除的规定的金额是多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一)质保金预留比......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要哪些手续?为促进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现在很多企业、政府都会对外招商提高本市或本省的经济增长。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