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

实践中,单凭证据不讲方式就上门讨债的债权人往往会碰钉子,那么,为了避免讨债时“刹羽而归”的结局,债权人在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把握好讨债的细节,讨债成功的几率才更大。那具体而言,讨债时需要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阐述。
  一、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讨债时需要注意什么
  讨债时债权人一定要注意时效限制,具体如下: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以及“讨债时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为详细的了解,希望在您讨债时能够注意到这些问题。生活中,本来“有借有还”才是借贷关系的常态,而一旦产生债务纠纷,就意味着债务人不愿还钱,或者有其他类似的心理,因此,债务纠纷往往不好解决。若是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您尽快寻求律师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是否有效?破产程序终结前企业所签合同的效力又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的......


·轻伤一级坐牢还用赔钱吗
      打人致人轻伤一级坐牢还得赔钱,因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于受害人的民事损失,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积极赔......


·贷款买的车可不可以卖掉
      贷款买的车可不可以卖掉贷款买的车是可以卖的,但是在贷款未结清时买卖不自由。因为车辆贷款未结清时被抵押给了银行,有抵押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自由买卖......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久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商标局做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后,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人可在15日内......


·当事人轻伤是不是不批捕了
      一,当事人轻伤是不是不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一)属于预备犯、中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离婚房产给孩子多大能过户?
      许多父母在离婚之时会协商将房子过户给孩子,以保障孩子的利益。在法律上这是允许的,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夫妻可以处置自己的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处理交通事故耗时长,并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处理交通事故耗时长,并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事故车妨碍后车的通行,越是在人口车辆密集的城市里,造成的影响越大。例如上海,因......


·深圳小微企业融资案例有哪些?
      中小公司相比较一些上市的大公司来说,本身在规模或者是其他产业上就已经差人一等,所以整个公司在市场上的稳定情况可想而知,所以对于这样的公司或者......


·检察院要求认罪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及人民安全的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刑事案件有权提起公诉或者予以公诉支持,对公安机关等实施监督管理。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