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

其实在刑事犯罪当中也是有时效规定,这点上面与民事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现实中,因为实际的情况不同,法律方面规定的时效也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刑事案件里面被称之为追诉时效,即原则上只有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刑事犯罪里面,单位犯罪也是比较常见的,此时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追诉时效,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司法机关都不能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究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适用单位犯罪中单位的追诉时效期限以单位责任人员中最长的追诉时效期限来确定相对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与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密切相关,而单位责任人员中承担的最重刑罚是最能体现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以单位责任人员中最长的追诉时效期限来确定单位的追诉时效期限就较好地解决了以较恰当的刑事责任来确定单位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问题,当然,这个标准并不是最理想的,但在现行的刑法规定下,不失为是一种较好的选择。此外,以单位责任人员中最长的追诉时效期限来确定单位的追诉时效期限的好处还有:一是无论实施单罚制还是实施双罚制的单位犯罪都可适用。二是不会造成单位与单位责任人员的追诉不协调。如果追诉时效期限未过,那么,单位与单位责任人员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追诉时效期限已过,那么,单位与单位责任人员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按这种标准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当单位追诉时效期限未过,而承担较轻刑罚的单位责任人员因追诉时效期限已过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中,单位责任人员承担较轻刑罚本身说明这些单位责任人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较小,经过一段时间没有犯罪,说明他们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造,不再被追诉,这正是追诉时效制度立法设计的本意,所以这种情况应是题中应有之义。三是标准统一,便于操作,有利于司法实践。司法机关按这种标准能较容易地确定单位的追诉时效期限,能提高司法的效率,能节省不少人力、物力、财力。还要注意单位追诉时效的中断如何计算的问题,如果用来确定单位追诉时效期限的所处刑罚最重的单位责任人员的追诉时效中断,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单位责任人员所犯罪新罪与前罪中的单位无关,则单位的追诉时效不中断;二是单位责任人员又是前罪中的单位所犯新罪的单位责任人员或与原单位共同犯罪,则单位的追诉时效中断。还有一个单位追诉时效的延长问题,如果单位责任人员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工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应当分清情况,分别处理:①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单位责任人员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是基于单位的意志而实施的,单位和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单位责任人员都不爱追诉期限的限制。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单位责任人员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是基于其本人的意志而实施,单位并无逃避或者审判的意图的,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单位责任人员不爱追诉期限的限制,而单位仍应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对于单位犯罪,其实在很多方面与自然人犯罪是不一样的。毕竟单位属于企业法人,它会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法人资格消灭,而在法人资格消灭之后,才发现存在犯罪事实的话,这个时候的处理就显得比较复杂。实际关于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适用,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抚养权确定后还可以变更吗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要确定,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实践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后,还可以进行变更......


·在当今社会有缺钱的
      在当今社会有缺钱的,也有炫富的。很多人都把房子作为财富攥在手中。可也有些人,虽然有房,日子却还是捉襟见肘,完全不像“有房的人”那是因为他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中界定了故意伤害罪和一般殴打,正当防卫等的区别,也划定了构成犯罪嫌疑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最重要的是详细明确了刑......


·共同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您对于孩子都是需要进行抚养的。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一项义务。同时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抚养权会进行共同抚养。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


·一、未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一、未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


·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是多少钱?
      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是多少钱?收到2500元,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


·持刀伤人拘留多久开庭?
      持刀伤人拘留多久开庭?持刀伤人拘留大概过几个月开庭,因为有法律当中对于拘留到开庭的时间限制的话是没有规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所进行案件的审理过程......


·于西明非法集资通缉令的法律依据
      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是特别大的,会导致很多人的利益受损,同时也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但是一些非......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些什么?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些什么?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


·新入职员工该怎么做,要注意什么?
      毕业生通过应聘找到工作后,单位会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道,并完成入职手续。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员工步入新单位了。由于初到职场,很多事情都需要注意......


·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