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要约生效时间?
一、怎么理解要约生效时间?
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到达。3、承诺也采用到达生效。
二、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一)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二)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在多长时间内持续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要约中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间的,则在该期间内有效;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口头要约对方没有即时作出承诺的,要约便失效;书面要约的有效期间为合理期间。
三、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二)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三)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文章已经为您进行了详细的整理和总结,我们知道要约是否生效不仅仅看时间,在很多情况下也是有要约不生效的,很多情况是不可撤销的,具体内容我们在上文中也都说到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保险如何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保险如何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
·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由于抢劫犯罪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需要在准确把握抢劫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对行为侵害的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作深入考察和分析,排除那......
·最新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出现交通事故以后,要及时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包括如何处理事故车辆,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定,伤者如何进行救治等等都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注意的......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乡政府不是个自然人,而且乡政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职人员,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更不可能注册公......
·主张权利的方式诉讼时效中断吗
主张权利的方式诉讼时效中断吗?主张权利的方式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
·校园伤害事故赔偿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校园伤害事故赔偿办法的依据有哪些《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
·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遗嘱有多种形式,立嘱人由于种种原因是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形式的,这种代书遗嘱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才有效。下面,的我......
·民事诉讼再审庭审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庭审程序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与人的相处很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只能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是一个庄严的......
·民法总则主体问题对民事行为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主体问题对民事行为能力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日常的行为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限制,而最新办法的民法总则由于是民事法律规范的一般性规范,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