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你,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可以退保共享现金价值,
  
  2、如果保费是由你支付,可以要求归还保费,但变更投保人,保单继续有效。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你,即使是你支付保费,保险的专属性,你无权要求,也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享退保现金价值,原因是:
  
  1、保险合同订立时只涉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无须征得配偶和其他人的同意,
  
  2、合同一旦生效,所缴纳的保费名义上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生存金、红利等利益。
  
  3、夫妻离婚时只要投、被保人未提出退保,保险公司不退回现金价值,夫妻双方就无权来分配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
  
  二、离婚时房屋该如何分割
  
  (一)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些情况: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从容,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保险合同,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涉及到一些专业的领域,因此我们建议如果遇到这方面的困扰,最好请一个代理律师。当然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法律上规定录音遗嘱怎么写?
      一、法律上规定录音遗嘱怎么写?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


·夫妻离婚时赌债时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赌债时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


·新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股东不愿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吗?
      股东不愿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吗?股东不愿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可以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目前实践操作的情况,其他股东行使股权转让的同意/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孩子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配,当然了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因此您都想要......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我国公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我国土地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说,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需......


·子女婚前财产属于父母吗?
      子女婚前财产属于父母吗?1、子女婚前财产属于子女个人,子女可以选择将自己的婚前财产给父母,此种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涉及到赠与行为只要没有进行相关......


·关于遗赠必须要有扶养协议吗?
      关于遗赠必须要有扶养协议吗?遗赠并不一定要有扶养协议,根据遗嘱人与继承人之间协商认定的情况而定。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


·持枪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财产性犯罪中的抢劫罪严重危及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抢劫罪是财产性犯罪中的非常常见的罪名。其中持枪抢劫是性质更严重的抢劫罪,所以,持枪抢劫......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