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一) 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吧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二)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
  一般情况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都是先进行调节,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在女方无重大过错前提下,法院是不准离婚的,没有新的情况发现,在6个月内原告是不可以起诉的,但是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不成,将在6个月后男方在起诉情况下,直接判离婚。要是在女方怀孕生产期间,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当然男方具有特殊情况,则还是会受理案件。而此时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则就是允许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六机关规定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重要法律文件,是三大诉讼法之一。从实施以来,刑事诉讼法也经过了多次修订,里面对立案、侦查、证据及简易程序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不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期间,财产是处理冻结状态的,不可以私自执行受偿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


·代位权诉讼时效一年对吗
      代位权诉讼时效一年对吗?一、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


·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一、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合同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


·一、什么是相邻权,法律对相邻权做了如何规定?
      一、什么是相邻权,法律对相邻权做了如何规定?相邻权的定义是: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因对......


·直诉案件到法院怎么判?
      直诉案件到法院怎么判?直诉案件到法院后,应当由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结合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答辩期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答辩期是多久?一、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二......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不一定,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不需要赔偿:(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费用,有什么规定?
      在职工作业中发生工伤需要进行工伤鉴定,而不同地方的鉴定标准和鉴定费用都不同。可能经济发达的地区鉴定费用更高一点。本文针对南昌工伤鉴定费用,供......


·构成重婚后离婚还是重婚罪吗
      一、构成重婚后离婚还是重婚罪吗?重婚离婚后还是有可能构成重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需要进行承租土地评估,承租土地评估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纯粹土地的出租行为是比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