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一)监护是为了监督、

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一)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7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三)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同时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的义务《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一)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二)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以上,就是对于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的相关回答,主要包括了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以及监护人的义务。我们说实话,不管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都应该给予孩子最起码的尊重,要学会听取孩子的意见。还有夫妻之间尽可能不要选择离婚,这会给孩子留下很大的阴影。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8000元能判刑多少
      诈骗8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依法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没有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进行规定,只是对债权特例的收入、存款的执行措施进行了规定,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过程比......


·员工辞退后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结算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


·异地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


·太原市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太原市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太原市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是公民经济困难请不请律师。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罪嫌......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科技发达的现在。科技的发展,也只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但故意性质的医疗事故,若得到卫生部门的......


·续展期宽展期都有什么?
      续展期宽展期都有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


·公司被拆迁怎么赔偿
      公司被拆迁怎么赔偿最近,拆迁的补偿的问题,开始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闲聊的一个话题,很多人对于拆迁的补偿的看法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公司被拆迁怎......


·离婚车子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车子、房子都是属于家庭的重要财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往往也会成为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此时对房子的分配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