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通知单位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通知单位吗?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对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是要核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的起诉状中,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是应当要写明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二、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单位进行核实,但是至于通知,这个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其他的离婚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别人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视情况而定:其一,确实有证据证明是被对方欺骗才签字的,可以直接起诉申请撤销合同,宣告合同无效;其二,没有证据的,先收集相关证据,再起诉申请撤......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蒋××,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公司职员,住本市××路××号。被申请人:陶××,男,××市××区人民法......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一、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打算离婚的,需要对财产做出分配,而房产作为夫妻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往往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那么您知道现实中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吗?关于......


·刑事案件立案后新罪再次立案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新罪再次立案吗刑事案件立案后新罪进行调查可以再次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


·一、无偿租赁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
      一、无偿租赁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可以,《民法典》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一、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过户财产吗?
      一、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过户财产吗?可以,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办
      直接提起诉讼。程序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


·不按导向行驶什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不按异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1、在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车道,这种情况如果有闯红灯行为:将会发生两......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


·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区别有哪些
      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区别有哪些机动车车主需要购买的保险中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等。而很多人其实是分不清楚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的。针对这个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