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合同许可包括哪些特殊条款?


  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拥有商标专有权,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这一过程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除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合意的基本条款外,常常还有一些特殊条款。那么商标合同许可包括哪些特殊条款?
  
  一、鉴于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鉴于条款亦称“序言”,说明双方签约目的或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说明被许可商标的基本情况,应当包括商标名称、注册的国别、注册证号、注册日期、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商标有效期限、注册人名义和地址、被许可人名义和地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经营范围及执照号码。商标的图样和《商标注册证》应当列于合同附件。
  
  二、授权条款
  
  授权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许可使用的种类。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只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也可以同时给几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方式内使用。
  
  三、价格条款
  
  无论商标许可是有偿使用还是无偿使用,都应单列一条明确作出规定。有偿使用的应明确许可费的标准和结算、支付方式。使用费的标准通常根据商标的知名度及使用范围之不同,按总销售额百分比计算。
  
  四、质量监督条款
  
  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与被许可商标的声誉密切相关,商标权人为了减少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带来的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要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订立必要的商品标准、质量要求,以及许可人监督保证商品质量和被许可人如何保证商品质量的具体措施。
  
  商标许可的正确使用,不仅关系到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而且与消费者利益有关。因此,《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商品质量监督条款应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有的法定条款。
  
  五、使用范围条款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数量、价格幅度、销售方式、广告宣传,并在合同中包含在商品上标注商品生产者名称、地址等方面的规定。
  
  六、合同期限条款
  
  合同期限也就是商标使用许可的截止日期。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许可租赁经营的企业使用原企业商标的期限不应超过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期限。
  
  七、合同备案条款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审核,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予备案;对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条款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合同,商标局不予登记备案。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是我们智力成果转化为现实利益的途径,我们需要在合同中对许可费取得方式、许可商标使用范围、商品质量监督等内容加以明确。一方面既实现商标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也维护了注册商标市场形象,利于巩固已有的市场地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驾被判拘役并处罚金合理吗?
      酒驾被判拘役并处罚金合理吗?如果属于酒驾一般是不会被判处拘役的。(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受让人必须承受原所有人的出租人地位,承受原所有人在租赁物让与前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与承租人产生法......


·刑事案件中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若被告人有委托律师提供辩护的话,则此时作为刑辩律师,一般都是会在法庭上面出具辩护词,发表一下自己对案件的看法。那具体来说刑事案件......


·行政许可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许可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一、行政许可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行政许可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1.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一、什么是光票托收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


·抵押不是债权的担保方式吗?
      抵押不是债权的担保方式吗?一、抵押不是债权的担保方式么?抵押是债权的担保方式。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


·民事诉讼多次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多次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移送管辖的案件跟审理期限没有关系,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3到6个月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苏州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钱
      通常工伤赔偿会在工伤待遇递交审核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以及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


·要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工伤鉴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伤而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这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对工伤鉴定的相关事......


·盗窃六万能判缓刑吗
      盗窃财物价值60000元,涉嫌盗窃罪,属于数额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