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很多银行缩紧银根,对于贷款的限制逐渐加大。随之而来的是民间融资压力加大,民间借贷增多。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民间借贷由口头约定逐步转变为书面合同,故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由我们带着您去解读一下吧。一、借贷合同何时生效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二、借款合同的特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构建借款合同条款以及最后的签字确认中,都要慎之又慎。往往一个字的差异,会导致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出现分歧。此外,对于欠款给付方式,利息的约定等方面一定要具体清晰,以免事后纠纷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
      新房太贵或者新楼盘位置比较偏远,一些人为了好点的位置或者省事就会选择去购买二手的房子,那么这个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和每一项流程中所需要注意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女婚后还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继女婚后还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继女婚后还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继女与继母形成有扶养关系的,并且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房产......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方式现状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融资方式以及融资渠道作为企业是一定要去了解的,近两年来高新企业跟普通企业融资的的现状差别是越来越大了,二者的运营模式不一样,自然融资......


·行政处罚有期限吗?多久?
      罚款、没收财产、责令停业,这些都属于行政处罚的形式,我们都知道罚款了,那肯定不存在退还的情况,但如果被责令停业了,商家肯定希望能有机会再营业......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拥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当然想要在上海买房子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首先上海的房......


·一、对于交通事故需要结案吗?
      一、对于交通事故需要结案吗?交通事故是需要结案件,但对于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公司没有提前法定的天数就直接辞了员工,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要给员工一些补偿作为未通知......


·如何催收欠款 催收欠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社会的经济往
      如何催收欠款催收欠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在当今社会的经济往来活动中,难免会有欠款的情况发生。对于债权方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对欠款的催收了。债权方......


·传销行为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
      传销行为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传销行为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有哪些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有哪些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国家提倡社会要和谐发展,但有时候很多事情通过调节这个手段来处理可能会更好,处理的效率可能会......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撞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撞怎么处理由于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一类,所以驾驶摩托车的也是需要取得资格的,因此要是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话也算是交通违章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