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停业公司法人变更还承担责任吗?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每天都会新的企业开起,伴随着就会有落后的企业倒闭,众所周知,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法人代表,那么停业公司法人变更之后,旧的法人代表还承担责任吗,下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公司停业办理程序。
  1.停业申请,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停业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 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领购簿等到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停业登记。2.停业受理,税务登记窗口审核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并同时对停业申请的核准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核准条件的,出具《停业申请未结事项告知书》给纳税人。3.停业核准,纳税人按照《停业申请未结事项告知书》中的通知,分别至税款征收部门、发票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等处结清相关事项后,至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核准停业。符合停业核准停业条件的,税务登记窗口予以核准并出具《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
  二、公司法人变更程序。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三、停业公司法人变更应担负的责任。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一般来说,停业公司变更法人后,由新的法人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与职权,若前法人触犯刑法责任,则应依法追究前法人的责任,对于责任,应该分情况对待,您如果有不明白的请咨询本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警对醉驾车主的处罚力度也不小,按照最新的城市道路安全法规定,车主构成醉驾的,会被......


·法律规定诈骗案退侦意为什么?
      一、法律规定诈骗案退侦意为什么?意味着案件要退回补充侦查,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


·2023年疫情期间待岗工资怎么算的?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


·中断诉讼时效的怎么计算新时效?
      中断诉讼时效的怎么计算新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消失新时效的计算是以天为单位就行计算的,并且只有在出现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等情形发生时,才会......


·传销获利180万元判多少年
      传销获利180万元依据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传销罪涉案金额达到18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


·单位逼孕妇离职该怎么维权
      单位逼孕妇离职该怎么维权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就......


·2023年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


·减刑必须要交罚金吗,减刑是否必须交罚金
      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此时就可以适当的减少自己服刑的期限。对于罪犯而言这是相当有利的。但在减刑的时候却发现了问题,是否减......


·私募基金和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私募基金和股票的区别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和股票的概念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