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两限房转商品房手续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提升。我国对住房也越来越多了,但商品房做为一种大额的商品大多数人还是承受不起商品房的价格的。国家为了调节社会住房压力,出台了一种限价格、限户型的住房俗称两限房。那下面本站我们就两限房转商品房手续有哪些为您作详细的解答。一、两限房转成商品房需交多少钱?1、首先要缴纳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头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其次是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较后是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还有其他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二、两限房转成商品房流程是什么?1、咨询您所在居委会要准备什么东西。建议带着户口本去。2、领取填写申请表;准备各种证明材料。这个步骤需要您去居委会、所在单位的财务和人事两个部门(无固定工作的去您存档处,一般是人才或职介)、社保核心、公积金核心(如果有公积金的话)、地税部门(如果有个税的话)。3、把这些东西交到居委会,居委会再交到区里的住保办,看是否需要补其他东西。这个过程可能很烦人,因为您所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其实也不见得都很清楚,可能就需要您跑很多次。4、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5、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比例由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交纳比例。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二限房转为商品房要先交纳一定的费用。然后在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办理房屋产权证。而且二限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的5年内不允许进行出售,只能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回购希望您特别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我国农村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一、我国农村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如果不牵涉到财产纠纷的话一般诉讼费300元以下,由于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 一、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
      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一、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根本违约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


·肇事者死亡还需赔偿吗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


·交警约谈驾校负责人简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交警约谈驾校负责人简报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是规范驾校教学秩序。驾校要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段进行练习驾驶机动车,杜绝在非练习路段学车,一......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


·老人死后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死后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


·窃取商业机密罪怎么判?
      窃取商业机密罪怎么判?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土地被征地补偿款多久打款?
      在当代社会,一旦土地被征收的话,那么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款项的发放问题,所以大家都比较着急,什么时候能够具体的将所有的现金都打到自己的卡上,一......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和异同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和异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和异同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专利权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但是还是有一些疑惑困扰着您,如专利权转让程序怎么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