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房贷,车贷,还有就是来自于家庭生活的压力,导致有一部分人员在劳动关系当中摒弃了相关的原则。例如,明知劳动合同当中根本就没有写明自己的工资却也仍然在合同上签字了,现在公司因为业务的需要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这种做法也非常的普遍了。在加班的情况下,这部分员工又开始考虑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一、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劳动合同的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办?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首先我国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跟劳动合同当中有没有写明员工的工资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就算在劳动合同当中没有标注清楚员工的工资,那按照不同情况下的节假日加班有着相应的倍数计算加班工资,比如在春节期间加班应该是按照本人工资三倍支付加班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一方有过错的分财产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有过错的分财产是怎样的一,夫妻一方有过错的分财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


·私募基金资金至少多少
      私募基金资金至少多少私募基金资金至少多少1、募集方式私募,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企业网站在内的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


·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
      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要点?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要点一、如何写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委托......


·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


·一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一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死亡后是否存在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后是否存在误工费?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


·专利检索报告哪里做和查询?
      一、专利检索报告哪里做和查询?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


·未结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归属?
      随着现代观念的日益开放,还未结婚就生孩子子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渐渐不足为奇了。而对于很多未婚生子的情侣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归属成为困扰他们的......


·关于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在犯错以后认罪认罚这是一个很好的态度,因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这句话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理,并且这种认罪认罚应该是来自于自己内心真实的一种态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