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不过,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二、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我国是一个包容万象的大国,因此很多国外友人来中国生活,并且结婚生子,这样的状况下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就要依据中国的法规来解决,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国外就是属于国外者,相反是属于国内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是很严重的案件,因此醉驾之后会被处以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拘役。我......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交通运输方式也越来越完善。不管是飞机还是汽车,都有了许多新的线路来方便运输。火车是人们......


·酗酒打架斗殴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喝酒成瘾这确实不是空穴来风的,实际上生活中就有一些已经嗜酒如命的,当事人对酒的依赖程度实际上已经达到了酗酒的程度。我们曾经身边就有过因酗酒而......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


·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的规则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的规则有哪些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


·诉前财产保全包括微信支付宝吗?
      诉前财产保全包括微信支付宝吗?包括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申请人申请并且提供了担保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发出协助通知,要求微信......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2023的内容是什么?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2023的内容是什么?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的内容是什么?《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运输行......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房地产仲裁机构可受理的房地产争议案件1、房屋买卖的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2、房屋所有权......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超载30%的,扣6分;超载不超过30%的,扣3分。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