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二、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大多数合同来看,其实《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的情形都是一样的,不过要是说到一些特殊合同,如这里的劳动合同,则除了《合同法》中规定有无效情形外,其实在《劳动合同法》里面也是有这方面的规定,其中要是双方没有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则也是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


·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一、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只要是最后签名,是当事人真实的签名就可以了。我......


·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
      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一、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对养殖场进行拆迁评估的流程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基本是一致的,包括......


·两个娃儿抚养费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两个娃儿抚养费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


·如果一个警察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一个警察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进行诉讼或者调解。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法律没有规定误工费的年龄。只要有证据,退休以后有其他收入的就要支付误工费。【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人员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人员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吗?不能的;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遭受家暴对待是否可以离婚
      遭受家暴对待是否可以离婚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对家庭暴力采取宽容态度。有的法官对于受害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请求......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此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此时机动车一方很有可能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这个时候就要根据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定各自的......


·一、买房子钱给完不给过户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一、买房子钱给完不给过户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同时,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


·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权利?
      在刑事诉讼案中,犯罪嫌疑人往往犯下都是较为严重的罪行。作为受害者及其家属等人,必定是希望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但在刑事诉讼法中,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