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法院应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其中有偿借贷就是指双方在借贷的时候约定了利息的。不得不说实践中,有偿借贷是比较多的。而有的出借人一开始没有与借款人约定利息,但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之后,却要求对方支付利息,那此时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法院应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法院应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6%,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民间借贷中是否约定利息,当事人可以充分协商之后确定,对此法律方面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而要是未约定利息的话,那么就视为无偿借贷,自然在还款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关于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法院应怎么处理的问题,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散的公司应该怎样分配财产
      解散的公司应该怎样分配财产在公司解散期间,由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在支付清算费用时,有一定的顺序......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情都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就像工伤这一部分的事项会制定相关的认定办法,对于工伤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


·所属公司要辞退员工要通知家里吗
      所属公司要辞退员工要通知家里吗一,所属公司要辞退员工要通知家里吗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


·辞职后社保怎么转移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辞职后社保怎么转移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


·聚众淫乱什么罪?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什么罪聚众淫乱纠集三人以上或者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聚众淫乱罪,依据《刑法》规定应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具有......


·离婚后怀孕了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离婚后怀孕了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


·痕文司法鉴定是什么概念,具体有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的许多影视剧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关于司法鉴定的片段。司法鉴定包含内容很多,痕文鉴定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在许多复杂且难以判定的刑事案件里,......


·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是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


·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认定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
      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认定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在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周之内就可以得到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原则有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原则有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