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款条范本怎么写?

欠款条范本怎么写?在生活中您对资金的运用是比较多的,有时候会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借款,那么肯定就会涉及到写欠款条,对于欠款条范本怎么写,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欠款条范本
  欠款条范本
  今欠款_____________元(¥ ),于2014年 月 日前付清,若逾期未付清,从年 月 日开始按照月息3%计息,计息部分另行收取,不含发票。款到此条作废,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此为据。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借条是日后要求、主张权利和利益的凭证,必须真实记载当事双方的真实身份及具体事项(如应具体清晰地写明金额、用途、利息、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等)。以下数点需特别注意。
  1、格式内容要完整。一个完整的借条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归还时间,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
  2、注意形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模糊不清。
  3、写清标的物。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金额、数量,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涂改伪造。
  4、内容表述要清晰。如将买写成卖,将收写成付,虽一字之差,却颠倒是非。如以下借条:“王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就十分不规范。
  法官审案时,一般按合同法审理,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对各执一词的欠条,一般诉诸司法鉴定,或辅以其它证据。但解决此类纠纷的根本办法,还是市民们拥有法律意识和常识,学会写借条,在第一步堵住后患。
  二、欠款的追讨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只有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欠款条范本怎么写的相关资料,对于欠款条的书写,您一定要书写规范、内容一定要完整、同时在欠款条中列出的条例一定要清晰,避免日后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有义务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办理对员工在医疗、养老、生育方面都有基本的保障。那个人五险一金查询方式......


·购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购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


·工伤赔偿找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何?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进行赔偿,并且及时将员工送医院治疗,并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一些不良企业,......


·一、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工伤鉴定十级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治疗的费用和工资等情况来进行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1、医疗费......


·一、醉驾危险驾驶是如何量刑?
      一、醉驾危险驾驶是如何量刑?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根据新规的相应规定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根据新规的相应规定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以下从两个方面来详细地分析。1、一般期限:首先因该判断子女成年的含义,子女成年的期限一般是父母尽完抚......


·查酒驾掉头跑了有事吗
      有事。遇到查酒驾掉头就跑,属于阻碍执法,会加重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财产侵权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如今的经济发展快的法治社会中,发生财产侵权的民事案件是最常见的,当我们发现我们的财产被侵权了,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


·认购小于注册资本合法吗?
      认购小于注册资本合法吗?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认......


·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