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新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是什么?

买新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是什么
  
  全球经济在大萧条的状况下,内部也有着通过膨胀等各种压力,导致在某段时间之内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都发生过特别不稳定的一段时期,因为通过金融市场当中某些最直接化的数据就能够得到印证,不过坚持到现在也总算逐步趋于稳定了。如今民众个人购买公司债券也是一种不错的投资方式,那么,买新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是什么?
  
  一、买新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是什么?
  
  1、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
  
  2、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3、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债券、不同证券品种配合的方式。
  
  4、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另外在投资债券之前也应考虑清楚,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债券的中途转让不会给持有债券人带来好的回报。
  
  5、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
  
  6、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投资公司债券,首先要考虑其信用等级。资信等级越高的债券发行者,其发行的债券的风险就越小,对我们投资者来说收益就越有保证;资信等级越低的债券发行者,其发行的债券的风险就越大,虽然它的利率会相对高一点,但与投资的本金相比哪一个更重要,相信投资者自己会权衡。
  
  二、如何购买债券?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股票账户,即可实现交易所债券的自助买卖。一般而言,可交易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交易所债券。
  
  怎么买:
  
  1、入门低:一张债券为100元,最低交易单位一手为10张。1000元起就可以交易。开个证券账户就可以买了。
  
  2、安全性高:与股票不同的是,债券具有到期还本付息的特点,因此具有绝对保障。
  
  3、流动性好:债券流通转让更加安全、方便和快捷。
  
  债券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债券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形成利率差的主要原因是基准利率水平、残存期限、发行者的信用度和市场流通性等。
  
  2、债券的市场价格。债券购买价格越低,卖出价格越高,投资者所得差益额越大,其收益就越大;
  
  3、利益支付频率。在债券有效期内,利息支付频率越高,债券复利收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4、债券的持有期限。在其他条件下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期限越长,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
  
  其实买新公司债券我们个人觉得最重要的风险是在于要承担一部分的信用风险,新公司能够更好的在债券市场当中站稳脚跟,可能刚开始的时候给出的利率会较高,但同样利率越大对于投资者来说面临的风险也越高,并且新公司的债券肯定流动性相应较差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
      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一、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


·驳回认定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当今社会存在着劳务关系的纠纷,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指劳动者得到认定就可以享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被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
      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存在多份遗嘱,哪份是有效的?
      遗嘱是生活中存在的一个很严肃的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很有可能导致家庭纠纷的产生,而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此类的案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遗嘱的订......


·股份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股份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现在的公司一般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里一般会有一个公司监事会,这个部门在股份制公司里起到了非常重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我国对袭警怎么判刑处罚
      我国对袭警怎么判刑处罚一、袭警怎么判我国现在没有恶意袭警罪,如果是袭击警察,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


·主要参考法规、规章
      主要参考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一、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一、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