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
  
  财产分配: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流程: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中中止审理都有什么
      民事中中止审理都有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证驾驶致人重伤怎么判刑处罚
      无证驾驶致人重伤怎么判刑处罚无证驾驶属于比较危险的交通违章行为,当然一般只有在被交警查到的情况下,其实才能知道驾驶人员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当......


·信用卡诈骗本金认定案例
      随着经济发展,信用卡也越来越普及。尤其受到了广大年轻人的喜爱。因为它可以透支使用来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正是因为和金钱有关,所以有些人对......


·2023北京合同诈骗怎么判罚
      一、北京合同诈骗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一、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劳动者可以依据我们国家的仲裁法律规定来提出仲裁,《......


·退补不在批捕之内了什么意思?
      一、退补不在批捕之内了什么意思?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


·简单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怎么写?
      简单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怎么写?企业单位存在的前提是其有独立的财产承担债务,财务会计的职责是实时整理财务情况,必要时进行信息公开。此类说明书......


·肇事逃逸对重伤赔偿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对重伤赔偿是怎样的肇事逃逸对重伤赔偿是怎样的(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
      一、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会判刑,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


·一、认缴未实缴如何分配财产?
      一、认缴未实缴如何分配财产?认缴未实缴是无法分配财产的,因为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吗?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