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怎么办?

当公司法人出于自身私利的原因做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决定,也就侵害了其他公司股东的实际权益。在现代股份制公司中,股东与公司法人的利益纠纷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如果出现公司法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怎么办?股东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本文本站我们就给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您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使用合法途径保护自己。公司法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怎么办?可以提起诉讼。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一)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1、撤销决议之诉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会议决议投反对票表示异议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有义务依该股东的请求回购股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解散公司之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间接诉讼间接诉讼又称为派生诉讼,是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如果胜诉,判决的后果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方式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直接诉讼出于对股东自身权益的维护,间接诉讼是代表公司利益向公司高层提出的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不满10年被辞退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满10年被辞退怎么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第一章制度总则《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


·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管辖法院公民的名誉权是不受他人侵犯的,而现实中因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纠纷不断发生。当事人如果要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那么首......


·实用新型的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分为四个阶段,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授权阶段。  1、申请阶段  所需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
      一、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受了工伤后要去认定,那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受了工伤后要去认定,那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此时就要写行政诉状,来撇消之前的认定结果。写行政诉状前要了解行政诉状的含义和作用,以及......


·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稳定,但是抢劫的人数也很多,抢劫不仅有损我们的财务还有可能对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抢劫罪的法律常识也显得尤为重要,抢劫罪要哪些......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得到房管局的......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导致骨折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赔偿金没有具体的金额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获得对方婚外情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吗
      获得对方婚外情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吗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