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动迁房产律师如何收费?

动迁房产律师如何收费?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部分居民会面临着动迁的问题,也因此引发了很对法律纠纷,由于动迁问题设计到的法律条款较多,金额也比较巨大,所以很多人都会聘请律师进行处理,那么,动迁房产律师如何收费?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动迁房产律师如何收费?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含1万元):800元/件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4%;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3%;
  
  50万元至100 万元(含100万元):2%;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1%;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0.25%;
  
  5000万元以上部分:双方协商
  
  上述收费标准可上浮30%,下浮不限。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30%。
  
  (五)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六)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八)风险代理收费
  
  (九)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十)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十一)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十二)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十三)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以上就是“动迁房产律师如何收费?”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上就是律师收费的基本价格,希望您在聘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要因为贪图价格便宜,而找一些不专业的律师做代理,最后只会让自己蒙受损失。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泰州市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泰州市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信息公开,这个是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狭义上的政务公开就是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府对什么信息公开呢,......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一、拆迁安置房是什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对于私募基金,从国家证券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来说,虽然说只要公司只要注册资金达到要求就可以成立,但......


·交通事故现场有哪几类?
      1、原始现场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


·小孩委托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一、小孩委托抚养协议书怎么写?小孩委托抚养协议书女儿___自__年__月__日由女方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期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公司法关于股份发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份发转让的规定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由一定的人数组成,全部资金划分为股份,股份持有人就是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里,股权转让时......


·股份公司股东能查询股东名册吗?
      股份公司股东能查询股东名册吗?股份公司股东能查询股东名册的。1、打开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企多维的页面,在页面中输入这家公司的名称,当然不清楚名称的......


·法院审查起诉需要多久?
      法院审查起诉需要多久?审查起诉递交法院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的取得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也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时候。但一般是在规定的情况出现之后,才会......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一、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