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
  
  建议劳动者在平时工作过程当中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工资支付凭证;
  
  2、用人单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花名册,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员工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入职时所填的入职表等记录证明;
  
  4、请假条、考勤记、报销单据、派工单、开会通知、会议记、加班证明等;
  
  5、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6、在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7、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
  
  如劳动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据材料时,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证明:
  
  1、与用人单位交涉过程当中的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了…”);
  
  2、收集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文件以及劳动者代表单签订的各种合同;
  
  3、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所以,从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作为劳动者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取证,例如电话录音、工资凭证、考勤记录等等,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忘记以后在入职前一定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才是最直接的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可行吗?
      虽然我们您都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过程中如果存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国家赔偿的申请大多数人......


·2023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司法部拟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中容貌毁损的相关规定:第七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变形......


·故意伤害罪起诉时限有多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起诉时限,用法律专用术语来说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通常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的案件,才能被立案侦查。那么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


·什么人具备补缴条件?
      什么人具备补缴条件?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各家也都有实际性的原因就必须要离婚的。诉讼离婚再怎么说也就是俩个人之间对婚姻关系期间的一些事情通过法律的......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吗?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


·自然人捕杀野生动物犯法吗
      自然人捕杀野生动物犯法吗?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


·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
      在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妻子出轨导致的离婚。在离婚之后,婚生子的抚养权是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会有这个疑......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清算组的成立,是公司在注销前必须要考虑的一件事情,只有经过了公司清算组的清算,才能明确自己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一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