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所以,根据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对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有详细的了解,误工费在法律中也有详细的说明,当我们发起赔偿之前,要仔细计算好赔偿金额,也不能狮子大开口,最终结果还是需要双方的协商才能定下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划痕险出险技巧有哪些?
      划痕险在很多新购买车辆的车主看来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车子一般都是停靠在露天,所以有很多被刮花的情况。那么关于划痕险出险技巧有哪些?被划痕肯定要......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一、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


·审前账户证据调查的内容和方法是怎么样的?
      审前账户证据调查的内容和方法是怎么样的?一、审前账户证据调查  审前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内外两方面情况。外部情况有被审计单位所处的......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都有什么?
      现在公司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非常的常见了,公司在我们国家的各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对于公司的收购情况我们您也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公司收购经常体现在大......


·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哪些?
      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哪些?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适用条件不同、法律对象不同以及发生原因不同等。占有改写是包含着对占有物的占有权......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依据是什么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


·房地产融资非法集资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融资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手段,融资行为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的话在我国当然是被允许的,但是有的时候会有非法集资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受......


·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怎么办
      一、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怎么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


·公司辞退员工全勤要赔偿吗?
      公司辞退员工全勤要赔偿吗?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工作1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该工资的标准为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


·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殴打他人一般都是出于故意的,而此时要是给他人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那么往往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如果此时造成了轻微伤的话,就不能按照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