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黑社会斗殴可能会被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难以避免地会与他人发生摩擦,甚至起了拳脚冲突。有关黑社会打架斗殴的题材在电影中非常常见,但是打架斗殴会影响我国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打架斗殴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您可能会不清楚黑社会斗殴可能会被怎么判刑呢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打架斗殴怎么判刑
  普通打架斗殴,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等。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则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具体量刑参看刑法的规定。如果是群殴,造成的后果由主要参与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负责;如果是个人的斗殴行为,造成轻伤是要按故意伤害罪论处的,轻伤的话,应当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只要是14岁以上的人故意伤害都要负刑事责任的!
  打架斗殴的判刑标准
  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后果
  小的打架关系个人或者关系群体,譬如黑社会性质的"争夺"地盘的打架、寻仇动刀的打架、以及在街头极其常见的集体斗殴。其造成的伤害程度略轻,伤害范围也比较小,但是大的打架,像国与国之间的争斗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于民不聊生,天下缟素。正因为人们意识到打架所带来的痛苦,所以无论是大在国际社会还是小在群体在个人,都会强调和平,和谐,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
  解决方式
  所以,当你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请放下你手中的刀、斧、锄头、弓箭、菜刀、锅盖、棒槌等可以造成伤害的武器吧,不然他的爸爸会来打你的,这样无尽地争斗下去并没有意义,许三多说过,要做有意义的事,打架没有意义。所以我们今天的主题是,放下菜刀,我不打架!也就是说,虽然在电影当中,我们经常看到黑社会打架斗殴的题材,但是模仿他们是不可取的。如果与他人发生了口角和争端,我们应该理性的思考,和他人良好的进行沟通和交流,不能够依靠暴力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在法官的审理下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


·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单位的犯罪包括哪些?
      您经常可以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某某人与某某人共同犯罪,因此对于共同犯罪这个概念其实并不陌生,但是有的时候共同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很多人都不知道构成......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2023有哪些内容?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国家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增加。由于一些工业的扩展,有些时候土地不得不被占用,农业需要做出让步。但是......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房屋典当需......


·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可以买卖安置房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


·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有的男女在结束恋爱关系的时候,往往会签订一份分手协议,这也可以说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但要是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


·行政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行政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一)、结构形式1、标题。写明。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


·债权债务公示表是什么
      债权债务公示表是什么一、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


·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于××××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工商××字第××号《企业法人营......


·撤诉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


·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