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

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口角矛盾,以至于升级至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如没有造成当事人双方的人身伤害,则一般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则属于犯罪行为,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一般来说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接下来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得到普及。
  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
  
  一、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二、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您可以知道关于打架斗殴的处理方式,应该就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情节较轻者,须对当事人处以五至十日的拘留并辅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而打架斗殴的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者名誉权受侵谁提诉讼请求?
      死者名誉权受侵谁提诉讼请求?1、只有近亲属才能提起诉讼。2、在我国,死人是不具有民事意义上的人格的,其实死者是不具有任何权利的。所谓的死者的名誉......


·为了查处不文明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经常会在高速收费口设卡查车。
      为了查处不文明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经常会在高速收费口设卡查车。有的车主,喝酒后担心醉驾受到处罚,于是想通过闯关来逃避责任。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


·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
      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一、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一般不发放,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可,不享受单位的工资绩效。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


·欠条是从写的日期算还是打钱的日期?
      欠条,这个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它是有别于合同的另外一种存在,欠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的一种简单的债务偿还依据。虽然,它的相关......


·行政不作为要不要复议前置?
      行政不作为要不要复议前置?不是的,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几种: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挪用资金可以不坐牢吗
      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挪用单位资金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则不会坐牢,但如果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要承担......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主要考虑两个因素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即建设工程所在地和诉讼标的额。(一)地域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最长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最长多久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最长多久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


·组织淫秽表演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是指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人民的身心......


·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那么在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这个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