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因工作骨折两个月能做工伤鉴定吗?

因工作骨折两个月能做工伤鉴定吗?
  
  职工工伤经过治疗稳定,基本痊愈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没有规定2个月之内不能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不需要鉴定,根据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没有规定两个月就不能做工伤鉴定,并且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时间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这个要看自己骨折的具体治疗状况,如果两个月以后还在医院治疗的话是不能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鉴定必须要等到自己的骨折状况已经相对稳定,因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一、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会员职工签订一份入职协议,入职协议里面会对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约定。有些员工以为入......


·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几种
      债权方在欠款产生之时要注意各方面的事项,并做好防范措施,来预防因债务人拖欠债务不还所发生的欠款纠纷。具体来说,债权人可采取的能预防欠款纠纷的......


·重婚罪需要搜集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重婚罪需要搜集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


·刑事诉讼法中诈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是现在生活中出现率非常高的事件,诈骗手段不断的高明难以判断,很多生活经验很强的公民依然还是不能避免上当受骗。当诈骗是有组织团伙,涉及诈骗......


·住房限购政策是不是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直接影响着合同当事人能否解除......


·绑架罪杀害人质会面临什么惩罚?
      绑架罪杀害人质会面临什么惩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


·二次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二次司法鉴定是对一次司法鉴定结果进行重新鉴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于一次司法鉴定过程中提供新的鉴定材料或者对一次司法鉴定不服,可以依法进行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都有什么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都有什么方式?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都有什么方式?法定继承:即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先后顺序和遗产分配原......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性有多大
      一,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性有多大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


·按揭房没有他项权利证可以吗?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房价也越来越高,现在好多的年轻人都选择了贷款买房,在贷款之前是要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的,那么按揭房没有他项权利证可以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