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资本公积公司法有什么规定?

您都知道在企业出现麻烦需要资金的投入时,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公司的公积金有一种是资本公积金,在我国的公司法律中对资本公积金有一些规定以及解释,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关于在资本公积公司法有什么规定?资本公积公司法有什么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释义】 本条是对公司公积金使用的规定。由于公司的公积金是按照特定的目的提留的,使用时应当做到专款专用。如果公积金的使用违背提取目的,不仅将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会损害公司的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公司公积金应当使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在生产或者经营过程中,有时赢利,有时亏损。如果公司赢利时完全分光,当公司出现暂时的亏损时会减少公司的资本,公司将很难发展。有了公积金作为储备金,当公司亏损时不仅可以弥补资本的亏空,而且还可以动用一部分作为红利进行分配,使公司在保持原有经营规模或者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调整经营政策,尽快地扭亏为盈。公积金弥补亏损实际上起到了维护公司信誉和抗御经营风险的作用。公司应当首先动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时,用当年的利润弥补,当年的利润仍不足以弥补时,可以用公司的任意公积金弥补。(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实力,这需要增加投入。如果公司对外募集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如果公司用公司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或者经营规模,手续简单,成本也较低。(3)增加公司的资本。增加公司的资本是指增加公司的注明资本。将公司的公积金用来增加公司的资本,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将公积金增加为公司的资本,实际上是增加股东的投资,对有限责任公司是按每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其出资额;对股份有限公司,则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来增加其出资额,一种是增加公司的股份数,另一种是不改变公司的股份数,增加股份面值。资本公积金应用于维持公司的资本充实,依照本条规定,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同时,为保证公司有一定数量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等,本条对将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增加公司的资本数量做出了限制,规定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为资本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资本公积公司法有什么规定?公司的攻击基金与资本公积金是不一样的,资本的公积金是不可以作为公司的亏损的弥补的,但是公司的公积金可以,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扩充公司的资金,扩大经营的规模,但是必须不少于公司资金的百分之二十,这是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据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据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在法治社会中,除了做到有法可依外,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证据也显得尤为重要。往往都是在民事诉讼开庭时提......


·因失职造成公司损失被辞退有工资拿吗
      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


·共同经营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共同经
      共同经营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共同经营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出请求事实要具体、全面,不得笼统或含糊不清。数字必......


·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一、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


·现在我们能看到很多的租车公司
      现在我们能看到很多的租车公司,以前租车的服务主要是针对结婚或者其他的庆典,但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地派遣可能会租用公务车,外出旅游,......


·近几年国家对于就业歧视的监管越来越重视
      近几年国家对于就业歧视的监管越来越重视,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社会就业率,另一方面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在就业歧视中占据主流的就是性别歧视,现今的女......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


·一、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怎样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怎样赔偿标准?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对于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对于很多劳动争议,我国规定的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此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必须要先经过仲裁委......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不管是出让还是转让土地使用证的行为,都必须是民事主体自愿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