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方法是什么?

贸易企业财务人员每月都会开具发票,开发票是一个严禁的事情,一定要认真对待。如果开错了发票,在当月没有发现,下个月才发觉的,应该用冲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都可以开红字。那么,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方法是什么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票据法》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二、开具红字发票的期限是多久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三、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是什么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综上所述,普通发票开具红字,要具备一定条件。比如对方还未认证,退回的发票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方法比较简单,企业出具蓝色退货单,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然后用红字发票抵扣当期的收入。这里需要注意,开红字发票要在发票开出后的半年内操作。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方式及相应条件
      解除方式及相应条件(一)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由负责人决定实施的犯罪[1]。刑法分则规定有单位犯罪的罪名多达......


·不满十四周岁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满十四周岁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未满14周岁的未成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犯罪......


·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


·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
      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一、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1、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2、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赔偿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自身原因的原有疾bai病不能申请赔偿的,如果是因du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或者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请......


·精神病患者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吗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


·老夫妻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一、老夫妻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老夫妻都健在如何立遗嘱一、老夫妻都健在如何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离婚财产老公不让步怎么解决?
      一、离婚财产老公不让步怎么解决?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


·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未成年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关政策。这也是属于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也有很多的人......


·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人以上合伙设立的企业。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抓住机会设立属于自己的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