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误工费是用交强险还是商业险赔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误工费是用交强险还是商业险赔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误工费首先由交强险赔付,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则按比例由商业险赔付。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在事故中只有人员受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就只有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合理的必要的后期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果事故中造成当事人受伤,那么误工收入损失属交强险责任范围,如果能提供因被撞而发生的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二、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同属于责任保险,但两种险种却有本质不同。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三、交强险误工费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关于误工费是用交强险还是商业险赔付这一问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误工费首先由交强险赔付,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则按比例由商业险赔付。您在购买车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有关各种车险的相关问题,如果存在疑问,要及时咨询工作人员,避免当前的问题给日后带来麻烦。如果您对于误工费是用交强险还是商业险赔付这一问题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虽然没有人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有的时候事故的发生总是出人意料,多数情况下都会因为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一......


·假离婚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假离婚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一、假离婚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假离婚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男女双方的详细信息,并约定双方离婚财产和孩子抚养的事宜,其......


·在我国离婚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不给探视权怎么办?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父母其中未行使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与义务在规定时间探视孩子。若一方不行使这个权利,不探视。那么......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主要内容有定义、处罚特点、处罚原则、处罚法律依据、处罚实施主体、处罚种类、......


·经济仲裁庭追加第三人时间规定是什么?
      经济仲裁庭追加第三人时间规定是什么?经常可以看到,因为经济仲裁庭不能追加第三人,因此是没有时间方面的规定的。追加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


·离婚诉讼能在异地么
      离婚诉讼能在异地么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


·国家赔偿的申请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的申请时效是多久?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


·在司法实践中戴套不算强奸吗?
      在司法实践中戴套不算强奸吗?一、行为定性法律没有规定“戴套不算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戴套......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一、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1、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以前,房子的产权证都会在银行抵押。当然,各银行的房贷抵......


·女友借钱还债不想打借条怎么办?
      女友借钱还债不想打借条怎么办钱没打借条到期不还款,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如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