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要件有哪些 提存的方法有哪些
一、提存的要件有哪些
(一)须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提存的前提是债务人无法向债权清偿。债务人只有在无法向债权人给付时才可用提存的方法消灭债务。因此,凡因债权人一方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清偿的事实,均为提存的合法原因。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须经法定程序。提存应经以下程序:首先由提存人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标的物、标的物的受领人。其次,经提存机关同意。提存机关受理提存申请后应予以审查,以决定是否同提存。提存机关同意提存的,指定提存人将提存物交给有权的保管人保管。(三)提存的主体与客体适当。提存的主体为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一般情形下,提存人即为债务人,但提存人不以债务人为限。凡债务的清偿人均可为提存人。提存机关是法律规定的有权接受提存物并为保管的机关。有的国家市貌有专门的提存所,也有的并不专设提存所,而由法院或其他椦是存。依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可向公安机关提存;定作为变卖留置物受偿后,可将余款向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办理提存;公证提存的,由公证处为提存样。法院也可为存机关。
二、提存的方法有哪些
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书上应载明提存人的姓名(名称),提存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内容。此外,提存人应提交债务证据,以证明其所提存之物确系所负债务的标的物;提存人还应提交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下落不明的等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的证据。如有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也应一并提出。其目的在于证明其债务已符合提存要件,以便提存部门判定是否准予提存。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提存公正规则》第四百六十九条第2款)。提存部门通过审查确定提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之债真实、合法(《提存公正规则》第四百七十一条第1款)。具备提存的原因,提存标的于合同标的物相符,符合管辖规则时,应当准予提存。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对不能提交提存部门的标的物,提存部门应当派人到现场实地验收。验收时,提存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场,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制作验收笔录。验收笔录应当记录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人员,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以及存放地点、保管环境等内容。验收笔录应当提交提存人核对。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存人等有关人员应当在验收笔录上签字。对难以验收的提存标的物,提存部门可予以保全证据,并在笔录和证书中注明。对经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应采用封存、委托代管等必要的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易爆等物品,提存部门应在保全证据后,由债务人拍卖或者变卖,提存其价款(《提存公正规则》第四百七十二条)。而此时如果不及时进行提存的话,则日后债权人很有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当然,作为债务人即使想要进行提存,也要先看是否满足了提存的要件才行。更多提存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本站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有哪些内容?在现代社会,建筑是一门非常高尚的艺术,因为建筑。它需要涉及到很多的方面也需要考虑到构造等相关的事项。当然,......
·并购融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当中,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通过融资来解决必要的资金需求,而且并购融资的一大特点就是在于融资的数额是非常多的,所以也......
·车票预售期是多长时间?
车票预售期是多长时间?一、车票预售期因铁路部门调整列车运行图,乘车日期在今年12月30日以后的火车票,互联网预售期将由目前的60天调整为30天。也......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现社会的经济发展,在高速的状态下同样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因为发展就需要用地,用地就要破坏原本土地使......
·他项权解除条件都有哪些
在人们和银行贷款时候,房屋部门会用你的房子和银行做证明,也就是当我们没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时候,他们有权处理我们的房子。那么有些人需要解除和......
·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房屋继承公证费收不按房屋面积收取,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二来收取,最低不得低于200......
·精神损失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精神损失费这个词我们应该经常听到,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我们常看的电视剧中。精神损失费通俗的来说就是对精神受到损害的人给予的一定得到补偿......
·达到退休年龄,认定工伤的,有哪些项目不赔?
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
·根据法律规定被监护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被监护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被监护人有包括被监护人员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当然也可以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做出适当的处理。监护人的职......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醉驾检察院做笔录时不可以隐瞒单位的信息。第一、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02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