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一直严厉打击聚众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开设赌场的,更是重点打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组织网络赌博,涉及金额巨大。那么,非法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非法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非法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国禁止各种形式的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刑法有关条文规定,非法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没收违法所得,判处罚金。近年来,网络赌博案件多发,这给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带来了不小压力。这就要求各地要加强网络管理,群众发现类似赌博网站的,也应该及时报警。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临时工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临时工也是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会享受到社保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


·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不同于行政处罚的正常步骤,它的主要特点就在于便捷性和高效性。行政人员可以当场根据违法者的行为作出处罚,并不需要开......


·法律规定犯罪既遂判几年?
      法律规定犯罪既遂判几年?一、法律规定犯罪既遂判几年?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我国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特定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怎么成立破产清算公司
      在我们现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各类企业蓬勃发展,国家也开始鼓励年轻人自主创业,......


·我国对职务侵占罪与受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受贿罪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相似之处,但却也让部分人无法准确的区分清楚。尤其是在具体的量刑上面,有不少人其实搞不清楚我国对职务侵占......


·设立分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


·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审判长、合议庭、出庭公诉检察官: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家属的委托,并......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以就会有人重新去考驾驶证。当事人被处罚后,案件信息录入公安系统,这样就会有案底了......


·一、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吗?离婚后孩子如果跟随女方,女方是需要抚养费的。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一、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一般来讲,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


·我国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怎样的?
      我国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怎样的?传闻证据规则是国外的一项规则,在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确立这一规则,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借鉴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