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1、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2、确定劳动关系的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确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您应该了解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相关知识。判断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有一定的标准,如果员工付出劳动,并从单位拿到报酬,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关于犯罪特点,可以说每个犯罪都是具有的,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很明显犯罪特点的内容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


·在我国规定工伤鉴定是问患者吗
      工伤鉴定不是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一时半会儿就可以申请的。首先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要求工伤认定的事项已经全部完毕,另外,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一般......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上几种遗嘱需要分别满足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


·离职再入职试用期相关法律有什么?
      有许多员工迫于各种压力离开公司,后来又因为各种原因回到原来的公司里面。那么,员工离职后再次重新入职本公司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吗?根据劳动合同的相......


·上班时间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时间骑车摔伤一般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


·借条没写还款期限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没写还款期限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条没写还款期限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是二十年。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


·借贷的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的时候借款就需要亲朋好友......


·哪些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哪些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多长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多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