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哺乳期能离婚吗
  
  在哺乳期,一般不准判决离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您都知道我们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就是必然的。此时有人要问:如果夫妻结婚时间短,小孩刚出生,尚处于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我国修改的新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们这里所说的哺乳期,一般是指妇女产后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在10个月至1年左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8天,哺乳期是指其孩子满周岁期间。由此可见,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三、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2、诉讼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的调解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男方在孩子哺乳期内提出离婚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会允许的,当然特殊情况除外。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可以。
  
  需要注意,法律方面只是从原则上规定男方在哺乳期内不能起诉离婚,也就意味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是允许的。而在男方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提起离婚诉讼也是会得到受理的。当然,双方在哺乳期内协议离婚的,则法律也是不会作出干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城管行政处罚程序文书违法会怎么样?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网络上,或者是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一些城管违法打人的事件。实际上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城管在执法过程当中的行为所导致的。......


·侵吞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吞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


·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


·非法集资犯罪的七种罪名会有怎样的处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涌入了大量资金,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助推力,推动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俩面性,金融......


·欠条格式是怎样的,公司欠条如何写?
      欠条格式是怎样的,公司欠条如何写?现实中受房价、物价的影响,个人借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此时大部分人就会比较关心,这个欠条是怎么写的,具体格式......


·撤销权之诉案由有哪些?
      撤销权之诉案由有哪些?一、简述撤销权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没有证据怎么办?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伤情鉴定与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关系
      伤情鉴定与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关系?伤情鉴定与诉讼时效中断是有关系的,因为做伤残鉴定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起诉行为......


·无证驾驶怎么走保险
      无证驾驶的定义:即相关公民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不具有驾照或者没有取得与驾驶车辆车型相对应的驾照。该规定不仅有有关的法律进行规制,还有公安......


·出借人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出借人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


·已逃跑的法人欠债股东怎样处理?
      已逃跑的法人欠债股东怎样处理?一、已逃跑的法人欠债股东怎样处理?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