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设工程是以施工方完成工程规定

建设工程是以施工方完成工程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其支付工程款维为主要内容,由于工程的施工与工程款的发放并非同步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容易出现各种纠纷。那么,建设工程纠纷的种类有哪些?相应的要怎么了解决这些纠纷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
  
  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为有偿的。
  
  3、在建设工程领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
  
  (1)行政许可
  
  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如施工许可、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等。行政许可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等。
  
  (2)行政处罚
  
  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常见的行政处罚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易导致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处罚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3)行政奖励
  
  即行政机关依照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社会和建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表彰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行政奖励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违反程序、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
  
  (4)行政裁决
  
  即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对特定的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以及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纠纷等的裁决。行政裁决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二、建设工程纠纷解决办法
  
  (一)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二)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该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有以下基本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是:
  
  (1)行政诉讼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同时,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即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可能互易诉讼身份。
  
  建设工程纠纷的种类主要可以分为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最常见的民事纠纷,而行政机关的工作配合易引发行政纠纷,当建设工程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和解调节等方式化解,和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来维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网络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网络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现在微信的社交平台发展的也非常的快,不但为我们提供便利,同时还为我们带来了一些......


·盗窃销赃地公安是否有管辖权
      一、盗窃销赃地公安是否有管辖权?盗窃销赃地的公安机关也具有管辖权,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办理的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规定,注册矿山企业的条件是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新建煤矿批文;煤矿省级国土部门......


·我国网络诈骗如何立案?
      我国网络诈骗如何立案?网络诈骗犯罪日益多发,严重威胁着人们的正常网络生活。所以,您不仅要提高防诈骗意识,更是要注意一旦遇到诈骗,不能抱着报警......


·侵犯著作权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一、上市挂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


·网贷不还会判刑吗
      网贷不还会判刑吗?一、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贷款就会......


·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assumedliability)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有多长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就会对事故作出处理。此时可能需要扣押涉事的车辆,主要是为了能够便于事故的勘验、调查。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房屋过户吗?
      在当代社会,房屋过户的法律意义是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转让给他人,一般可以通过赠送、转让或者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协议离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