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法律中赋予公民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能够享有的各种抗辩权是为了公民能够在面临让人可能侵权的情况有能力进行抵制,而对于合同中常见的一般保证人需要的抗辩权就尤其更为重要,下面一起来看看一般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一般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可能就会被债权人申请让保证人还钱,这时候保证人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保证合同单务性、无偿性的特点,决定了保证人对于债权人只能享有消极的防御权利——抗辩权,此权利于保证人意义甚巨,故有必要给予重视。(一)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20条第2款)。抗辩权包括延期性抗辩和灭却性抗辩,前者例如,主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后者如主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主债务时效届满等。(二)保证人可主张债务人享有的类似抗辩的权利。这主要包括合同撤销权、抵销权等。严格来说,这些权利并非抗辩权范畴,而属于形成权性质,但此类形成权在客观上有阻却债权人请求权的效力,因此也属于广义上的抗辩权。但应注意,保证人不得直接行使债务人的撤销权、抵销权,仅得发生拒绝清偿的效力。(三)保证人享有一般债务人应有的抗辩权。此权利为合同应有之效力,如保证期限未至之抗辩、保证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之抗辩、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届满之抗辩等。(四)保证人专属的抗辩权: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该抗辩权仅为一般保证人所享有,是指一般保证人在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得拒绝其履行请求。这里所谓的执行无效果,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的状态。先诉抗辩权属于延期性抗辩权,不能永久否定债权人之保证请求权。这里需要辨明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债权人同时起诉一般保证人和债务人,法院是否可以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显然,法院不应剥夺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对此解释做了灵活处理: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而非应当)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2、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否则保证人得拒绝履行保证债务。对此,担保法没有明文规定,不过最高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有所体现,依此规定,催告抗辩权仅适用于代为履行的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应先请求(书面或口头)主债务人履行。一般保证人虽然是作为债务人担保的立场上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合同之间的,但是债权人实际能够对保证人行使的权利还会受到其享有的抗辩权的限制,这样也是为了保护保证人不会因为担保行为而额外负担各种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政策规定是什么?
      拆迁政策规定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拆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很多被拆迁这都会有一定的意见,可能会与拆迁队产生很大的纠纷,主要就是因为没有......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工程合同可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


·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
      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日常经济生活当中,经常会碰到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等问题,两者都与拆迁工作相关。两种拆迁都有其相应的流程并且需要根据相关......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一个好的、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的诞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在建筑工程建设初期,建筑方与施工单位会预留一部......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由多名股东募集的,股东有几种类型,像持股比例大的可以称为控股股东。公司每年都......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


·农村用房抵押贷款多久能下来
      农村用房抵押贷款一般是20到25个工作日。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


·物业费包括哪些内容
      物业费包括哪些内容一、物业费包括哪些内容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


·法律规定中拘役累犯成立吗?
      我国刑法对于犯罪处罚的分类是非常详细的。其中规定了一些从重处罚的情节,比如累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二次犯罪就会加重处罚。那么累犯有没有判处拘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