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
一、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因此造成了签字盖章的时间的不同,那么此时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呢?(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在(合同法)正式稿没有对此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合同的成立问题,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另外,根据(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当事人协议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的,那么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二、怎么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因此在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书或确认书对合同成立地点没作特殊约定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并不在同一时间或者是同一个地点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对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以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来说,如果因合同的效力问题产生了合同纠纷,就需要对合同的成立时间以及合同的成立地点等问题进行确认,如果您不知道怎么确定时,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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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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