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

生活中,不少人,尤其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彼此之间借款,都不喜欢写正式的借款协议或者是打借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呢?如果借款双方就借款行为,签订了协议,但最后却发生了因借贷协议发生了纠应该纷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二、发生借贷协议纠纷怎么办
  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感情,有利于以后继续合作,而且协商解决简便、迅速、耗费少、便于执行,因而是一种常用方法。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利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时,法院一定要及时、正确地审理案件,解决纠纷,不要久拖不决,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利益。2、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借款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当借款合同出现纠纷时,也应该及时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不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其权利。因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解决,不要超过时效限制,使自己丧失胜诉权,从而遭受经济损失。综上,是关于“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以及“发生借贷协议纠纷怎么办”的有关个人之间借贷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因为没写借款协议,而致使自己在借款纠纷中居于不利位置,甚至受到经济损失的情况是常有。所以,如果您不想这种情况发生在您身上,您就要写好借款协议。如果您不知道借款协议该怎么写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人身损害的结果往往有三种,包括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人身损害的结果往往有三种,包括一般损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情况下,侵权人所需要进行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到底......


·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


·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是什么?
      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是什么?总则是统领整......


·民法典第八条是什么?
      民法典第八条是什么?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将由各个方面综合规定了生......


·
      一,年薪制劳动合同是如何补偿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资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刑诉法163条规定宣告判决后要送出什么文件?
      刑诉法163条规定在法庭上宣告判决的,需要送判决书给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是当地派出所,但不会送到当事人家人手中。代理人、检察院也会收到判决书。判决......


·债务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一、债务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一)原告(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


·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是重婚罪吗?
      一、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是重婚罪吗?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不一定就是重婚罪,若是婚外情生子的行为满足了以下条件就构成了重婚罪:1......


·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子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越来越完善的
      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子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越来越完善的,作为影响人们生活工作的重要因素,房屋的购买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很多人对于二手房的买卖法律法......


·侵犯了肖像权举报部门向哪里举报?
      侵犯了肖像权举报部门向哪里举报?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的流程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