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中,在还款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偿还,我们就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转移让其他人代替我们偿还债务,这时候就出现了债权债务转移证明。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变化。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都属于合同内约定,合同当事人不变,比如—分包—就属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说它属于债务转移。
  债权债务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
   二、债权债务转移原因
  能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多样所,但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一)法律行为
  债的移转可自毁长城 为而发生。在一般情况下,债的专须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一,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专为最见的现象。债的移转也可因单方法自毁长城 为发生。
  (二)法律的直接规定
  因法律的直接规定百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专,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三)法院的裁决
  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裁判上的移转。
  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三、债权债务转让证明书写
  约定好日期、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债务金额和相应的利息,诉讼费等相关问题。并说明相关的风险防范。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综上所述,债权债务转移证明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承诺,并且第三者有知情权。债权债务转让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否则也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负担。同时,债权债务转移证明要约定双方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并很好的规避风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哪些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哪些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中......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协议离婚流程(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


·法院要求做的司法鉴定被告可以不认可吗?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上,国家相关机构审判案件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但是在案件中有的时候可能会对某些方面存在疑问,但是表面又观察不出来的时候,我们就......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犯罪嫌疑人行贿二万元会怎么样
      一、犯罪嫌疑人行贿二万元会怎么样?行贿二万元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有时候工程是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当然承包工程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关的......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


·药品投标流程
      药品投标流程中需要哪些文件投标人在受到了招标书后,接下来就是准备投标的相关事宜了,包括制作投标书、整理投标文件等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内容,......


·我国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一、我国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