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特大的刑事案件都是全国各地民众非常关心的,人们虽然希望法庭能够公开庭审的状况,因为民众都希望能够参与到审判犯罪嫌疑人的这个过程当中,不过按照法律制度的要求,有些不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不会以公民个人的意愿为转移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一、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二、公开审判原则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庭评议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它是刑事审判的一项基本原则。
  
  公开审判,法院应当做到:
  
  (1)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允许公民到场旁听;
  
  (3)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
  
  三、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由此得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般都是涉及到国家或者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而且如果被告方是属于未成年人,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这种特殊身份也不是用于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意味着可以允许普通民众,甚至是全国各地的媒体朋友到场旁听、拍照,虽然说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方,但是该有的任何的权力法庭都没资格剥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敲诈勒索罪量刑的步骤是怎样的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要是确认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话,则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做出一定的量刑。但敲诈勒索罪量刑的步骤具体是怎样......


·噪声职业卫生标准是什么?
      噪声职业卫生标准是什么一、噪声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


·怎样收集专利侵权证据
      怎样收集专利侵权证据收集证据、核查事实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那都是有民事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那都是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对于一个公司的法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或者是......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在用人单位工作,难免会碰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标志着双方的劳动关系被解除,也许可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企业融资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融资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甲方:乙方:第二条:合作事宜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律师的?
      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谈不拢的话,就需要走司法诉讼程序,交给法院处理。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聘请一个律师,毕竟离婚案件涉及到法律知识很多,绝大......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


·赔偿案件提供证据有哪些
      赔偿案件提供证据有哪些一、赔偿案件提供证据有哪些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


·行政处罚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
      行政处罚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行政处罚这个词眼相信您并不陌生,但是它却有着一种特殊的神秘感,让人捉摸不透。可以说行政处罚法是我国为了规范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