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喝了多少酒才算醉驾酒后驾驶或者

喝了多少酒才算醉驾酒后驾驶或者,都不是以酒的多少来判断的,是以在的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计算的。本文为您介绍有关醉驾方面的知识,这是由为您收集整理,仅供参考!酒后驾驶也有相关工具测量和数据定义,不是稍微碰到一点点算是酒后驾驶。很多车主对酒后驾驶定义概念比较模糊,不清楚到底饮多少酒算是酒后驾驶。日前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规定:   在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据规定,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饮酒驾车: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的标准为:20mg/100ml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据测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所以车主要衡量自己饮多少酒算是酒后驾驶或者,最后开车不要饮酒,否则遗憾终生。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行为之一,简称醉驾。二、最新酒驾处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以上就是“在我国,40度白酒多少是醉驾?”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饮酒不超过相应的计量就不会被查出来,即使查出来也不会接受处罚,只要酒后开车,就会被检测,根据情节的不同,相关的处罚也会有所不同,并不是不会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自从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现在基本上每个家庭对孩子的抚养都是十分关注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孩子是每个家庭最重要的核心成员,即使夫妻双方离......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来讲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来讲,外地户口在当地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我们先来简单来了解一下离婚的定义及离婚的两种方式。通过《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总......


·并购基金市场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样的
      并购基金市场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样的并购基金市场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样的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在盈利模式上至少有七种模式。1、“资本重置”获利。并购......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公路交通事故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责任的划分也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如果发生了铁路交通事故的话同样......


·离婚后发现共同财产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一、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共同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的生活中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的生活中,一些不遵守交通法规行车的人,是特别容易出交通事故的,还有的人为了逃避责任肇事逃逸,这是违反了最基本的交通法,那在逃......


·房屋继承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屋继承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