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司股东变更的关系

公司的股东变更,是否会面临着许多的环节和过程?以前公司的股东签署的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承租人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整理回答当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司股东变更之间关系。
  
  一、公司股东变更的程序和流程
  
  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由于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权是否可以转让
  
  租赁合同虽然主要是金钱关系为主的双务合同,但也不排除其包含一定人格关系的可能。如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在除了考虑租金之外,还会考虑到承租人的品行、爱好、个性等等特点,喜欢清静的出租人一般不会同意容易喧哗的承租人租赁其房屋,而大多数出租人更是不愿与品行不端的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免给自己招来许多麻烦。
  
  所以,承租人原则上不能随意转让其租赁权,除非租赁合同中对此另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让租赁权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权的,出租人可以此为理由终止合同。如因承租人之转让行为给出租人造成损害的,出租人还可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三、涉及转租行为的若干问题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并不脱离原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将租赁物又出租给次承租人的情形。转租关系中原出租人仍称为出租人,承租人则称为转租人。而转租之标的物,既可为原租赁物之全部,也可为原租赁物之一部。由于租赁合同较注重人的因素,因此,次承租人对租赁物如何使用、收益,也直接会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许多国家立法对转租都有限制。
  
  公司股东变更时所需要的流程虽然复杂但我们已经讲的很清晰明了,当公司股东变更时,以前股东所签署的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变更承租人或者转租,不会影响正常的房屋使用权,上述内容主要介绍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司股东变更之间的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咨询青岛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稿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


·商标抢注其他类别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商标抢注其他类别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一、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


·公司可以查犯罪记录吗?
      查询案底的相关规定相关规定:《犯罪记录信息管理及查询》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到城市里来买房,这也也是一项非常好的投资,现在住在城市的市民都很关心一个问题,城市房......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不合法的,退侦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检察院。开庭最后陈述完以后也还可以要求退回补充侦查,对于人......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几点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几点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


·夫妻之间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夫妻要是感情破裂的话,最终都会走向离婚,而此时必须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能离婚。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具体的离婚途径,那么夫妻之间办理离婚的途......


·分期付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分期付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分期付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1)如果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应从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可能出于实际生产的需要,会要求员工在休息休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可能出于实际生产的需要,会要求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到单位加班加点赶工,这毕竟是占用了员工休息的时间,对其休息权造成了一定的......


·药品检验制度
      药品检验是国家为了防止假药、劣药非法流入国内而制定的对进口药品(包括药材)实行检验的制度。我国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制度,即进口药品,须取得卫生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