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20》相关规定: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希望您在遇到相关事件时能够认真的对照。在这里还要提醒您的是,伤残鉴定是一个比较程序化的鉴定,您在进行相关鉴定前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到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等待相关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应该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情形是:(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事情发生,当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犯之后,最简单的赔偿方式就是用财产进行赔偿。现行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至今已颁布......


·浙江网络诈骗的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网络诈骗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公检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肯定适用的法律都是我国的刑法。不管在全国各地任何一个地方,对于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


·协商解除合同谁先提出有啥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


·补充司法鉴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当事人维权手段之一,也是一项强有力的公权力证明。但是,经常因为案件的复杂性及一些特殊因素的关系,经常会有补充司法鉴定的情形发生。但......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


·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不符合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14条所作出的认......


·法律规定刑事申诉去哪个法院
      刑事申诉去哪个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隐私,尤其是个人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个人和单位通过获取个人信息来获得利益,国家为了打击这样的......


·淫秽书刊是否为书证
      是,淫秽书刊既是物证也是书证。说其是物证,是因为这些淫秽书刊的存在本身就证明着犯罪行为的存在;说其是书证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不在于他......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公司缺乏现金?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公司缺乏现金?一、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什么1、为上市公司补充运营资金在资金需求大的行业,比如房地产,公司开发新项目是需要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