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

在我国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
  
  (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三、注意事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其实房产更名过户而非常简单的,有的时候就在于离婚的时候的房产的贷款是否偿还完毕,如果贷款已经全部结清,那么只需要携带证明房产归属的相关文件,离婚证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还得到先银行办理相关的银行还贷手续的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一、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订立合同双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


·成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为:1、发起人......


·残疾赔偿金适用办法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残疾赔偿金适用办法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跳槽违约金怎么算?
      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跳槽违约金怎么算?一、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


·宅基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一、宅基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在1997年的刑法中新增了一种罪名叫做信用卡诈骗罪。不过现在信用卡诈骗罪已经被纳入了伙国刑法中,并且在司法解释之中做过相关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在......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如果单位给缴了工伤保险,保留发票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缴,则找单位报,单位不报,则通过劳动仲裁处理。保留医疗凭证,缴......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什......


·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50块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50块判几年一、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50块判几年?持刀抢劫150块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罚》第二百......


·关于招标代理流程
      关于招标代理流程的问题拥有招标代理的企业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招标人办理招标的事宜,很多重大的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标代理来实现的,那么招标代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