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做可以预防购销合同风险的发生

实际生活中,说购销合同的其实还比较少,这其实主要就是一个买卖行为,而一般都是签订的买卖合同,当然也有那种写成购销合同的情况。您应该都清楚只要涉及到签订合同,必然就会产生风险。那对于购销合同而言,应该怎么做可以预防风险的发生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处理条款
  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约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8、本站我们提示:货物所有权约定条款的运用。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仍归我方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权而拥有请求返还,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特别注意:要应势而变,不可以不加审查地完全适当其条款。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实产生的风险情况不同,而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有一个忧患意识,能够提前采取措施来应对,能够避免风险的发生是最好的,如果不能那么在风险产生之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其实也是比较好的。至于购销合同的风险可以怎样来防范,上文中已经给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格都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格都有哪些?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格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有的企业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增加,长此以往进而会产生恶
      有的企业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增加,长此以往进而会产生恶性循环,所以有的企业会进行裁员处理。虽说企业具备裁员的权力,但是不能想裁就裁,造成......


·具体信用卡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信用卡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一、信用卡贷款买车大致流程如下:第一,申请人向申请银行提交车贷材料,银行对申请人的资质以及递交的材料进行审......


·公司法人突然死亡,公司法人该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突然死亡,公司法人该如何变更?司法人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一个公司的日常法律问题和公司经营事务处理上都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子女有权离婚财产分割吗?
      一、子女有权离婚财产分割吗?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1、......


·法院对肇事者逃逸怎么判刑?
      肇事者逃逸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应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


·投标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投标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来说,政府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项目执行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解决,在投标人当中按照价低者得的规定选择供应商。但在此之前,......


·深圳私募基金收税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深圳私募基金收税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