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10万还上钱是否还会被判刑

国家的法律制度不是儿戏,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在国家司法机关既将要追究法律责任之前,自己就想尽各种办法将之前的某些犯罪行为及时的进行修补,可能到最后能够逃脱过相关的刑事责任。比如说部分信用卡诈骗数额已经达到10万元的当事人,在还款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信用卡诈骗10万还上钱是否还会被判刑?
  一、信用卡诈骗10万还上钱是否还会被判刑?
  刑事案件必须要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几个步骤,要看现在的案件处在哪一个阶段。信用卡立案后还款的,不影响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仍然会被判刑,还款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来处理。不少案件中都会遇到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诈骗的钱财的情形,这也使得受害人能够挽回一部分损失。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诈骗,只要是诈骗,在国家的法律中,处理得都是非常重的,这样的目的在于遏制诈骗的行为,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给您提供一个安全优质的环境。
  二、信用卡诈骗10万判刑多少年?
  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三、信用卡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短信通知“亲切”指导。骗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知你的信用卡在某商场刷卡消费成功,并留下查询电话。当有疑问的你打电话询问时,骗子会“亲切”地指导你到ATM机上操作,用种种说辞诱导你把款转到他指定的账号上。2、电话联系索要密码。骗子谎称你的信用卡被人盗用,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要求受骗人把卡号和密码报给“银行工作人员”,以免“信用卡被冻结”。当你将相关资料告知骗子后,信用卡上的金额就会被盗。3、伪造网站诱人上当。骗子将真正的银行网站进行克隆,然后在上面发布广告称该网上银行正在抽奖。当你点击进入后,就会被要求输入卡号和密码。4、贴张“通告”诱你转账。骗子常在ATM机上贴一张诸如“银行系统故障,请按下列流程操作,否则后果自负”之类的通告,当你按照提示操作时,就会把卡上金额转给骗子。5、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骗子先在ATM机上做手脚让你的卡取不出来,然后伪装成好心人在一旁提醒你重新输入密码。当你操作无效到银行营业厅询问时,“好心人”便会将卡取走。如果说信用卡诈骗案件已经立案了,那么即使在10万元全部都偿还上了,最终可能还是要被判刑的,但是考虑到10万元已经全部的偿还清楚了,可以说量刑会很大程度的减轻。如果是在银行催款期间就将这10万元尽快的还上了,虽然不会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在银行会留下失信记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敲诈勒索和绑架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敲诈勒索和绑架罪的区别都有哪些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


·什么是非全日制员工
      什么是非全日制员工一、什么是非全日制员工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如果恶意砸车报复怎么判刑?
      恶意砸车报复怎么判刑?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


·刑法网络诈骗1300判刑多久?
      刑法网络诈骗1300判刑多久?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诈骗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因为其危害极大,严重危害了公私财产的所......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 合同免责声明怎么写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合同免责声明怎么写生活中有很多需要签订合同的场合,如劳动合同、保险合同、转让合同等,而免责声明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主要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


·挪用公款追诉时效是多久
      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依法成立犯罪之日,追诉时效应从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之日起计算。二、挪......


·深圳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适用情形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说我们国家非常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因为质量问题威胁到人们的安全,所以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


·医疗事故责任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作为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处理事故的时候其实也是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刑事方面的责任,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