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有哪些

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情况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但也有可能出现某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具体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供您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λ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λ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主要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常见的情形包括公司结构调整的需要、劳动合同期满以及劳动者无法胜任。此外,公司拖欠劳动者报酬以及其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会引起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委托合同违约金条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委托合同违约金条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和其他合同一样,对于委托合同,违约条款也是必须要有的。那么委托合......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疾病,或者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属于工伤里面的伤残,对于伤残,我国有相关的机关......


·取保候审逃跑加重吗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应没收保证金并通缉,根据罪行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公司不仅可以发行股票,同时也是能够发行债券的,但不管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此时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具有发行......


·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么?
      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么?违约金一般是由合同双方为了保护未违约方,惩罚违约方而约定的。它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


·解雇代通知金补偿标准是多少?
      解雇代通知金补偿标准是多少?《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


·事实收养怎么认定
      事实收养怎么认定一、事实收养怎么认定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


·法医鉴定打掉一颗门牙算什么伤
      法医鉴定打掉一颗门牙算什么伤?这是属于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是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


·民法典增加了遗嘱形式吗
      民法典增加了遗嘱形式吗最新出台的《民法典》中增加了打印和录像形式的遗嘱。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中分别规定,打印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